復(fù)利的計算是對本金及其產(chǎn)生的利息一并計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復(fù)利計算的特點是:把上期未還的本利作為下一期的本金,在計算時每一期本金的數(shù)額是不同的。
例如,某借款人3000元期款未按期繳付,3000元期款中1200元為本金,1800元為利息,貸款年利率為5.508%,罰息利率為8.262%(5.508%×1.5)。由于罰息是從合同約定的扣款日的次日起計收,假定這名借款人只耽誤了兩天就把錢還上了,那么其1200元本金部分按每天0.02295%(8.262%/360天)計收利息,兩天的利息是0.5508元;1800元利息部分按0.02295%計收復(fù)利,第一天的利息是0.4131元,第二天的利息是1800.4131(1800+0.4131)元的0.02295%,為0.4132元。
需要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未還利息部分每天新生的利息在次日還會生息,因此逾期款中利息部分會像滾雪球一樣隨著拖欠時間的延長越滾越大。
另外,當(dāng)借款人還款金額不足時,銀行則將借款人先還的部分款項視為歸還的利息。比如每月應(yīng)還3000元,到扣款日只還了1000元,那么還剩下1200元本金和800元利息將被計收罰息。
目前有一部分的銀行對逾期期款的利息部分按罰息利率計收復(fù)利。